花了2.1万元,3个月无进展,柳州男子求退款!商家:要等别人付款才能退

来源: 南国今报  |   发布日期: 2025-07-03 09:35   

近日,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蒙先生投诉称,今年3月,他在融水镇某门窗专卖店支付2.1万元预定玻璃门窗,商家承诺1个月内完成安装。3个月后,商家仍未履约且无法提供向厂家下单的凭证。蒙先生与商家沟通,商家称“资金周转困难,需待其他客户付款后才能退款”。无奈之下,他找到市场监管部门,希望协调退款。


工作人员前往被投诉人经营场所,发现门店未开门营业。受访单位供图


接到投诉后,融水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蒙先生核实情况、固定证据,依法受理该投诉并启动处理程序。


当日下午,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被投诉人遭到拒接,随后前往被投诉人经营场所,发现门店未开门营业。


6月26日,被投诉人仍拒接电话且门店未营业。鉴于此,工作人员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在店门醒目位置张贴送达《投诉调解通知书》。


被投诉人看到《投诉调解通知书》后,主动向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回复电话,对消费者所述事实无异议,工作人员在电话中明确告知其法律责任:若未按约定提供商品且拒绝退还预付款,将依法承担相应违法后果。


被投诉人意识到违约行为的法律风险后,于当晚将2.1万元预付款全额退还消费者。这起历时3个月的消费纠纷在市场监管部门的介入下妥善解决。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快速响应、依法履职”高效处理消费投诉,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获得消费者点赞。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经营者,恪守合同约定是商业信誉的基石,切勿因短期利益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中留存书面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遇纠纷及时通过12315、12345等渠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