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晚报:女子怀胎九月拍孕照底片却被影楼弄丢了,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投诉获双倍赔偿

来源: 柳州晚报  |   发布日期: 2016-08-22 08:16    |  作者: 记者:叶露婷 实习生:罗丹丹 通讯员:陈伟恒

    用影像记录孕育点滴是一件幸福的事。前两日 ,怀胎九月的谢女士去影楼挑选孕妇照时 ,却被对方告知需要重拍。原来 ,影楼将其10天前拍摄的孕妇照底片给弄丢了。昨日 ,记者从市工商局五一工商所了解到 ,影楼退还了谢女士的拍摄费用 ,并做了双倍赔偿。

  谢女士怀孕九月 ,即将临盆的她为记录怀孕时的幸福点滴 ,于8月6日到城中区某摄影楼拍摄了一组孕妇照 ,共花费398元。当日室外温度很高 ,行动不便的谢女士顶着烈日坚持拍摄了一个上午。拍摄完毕后 ,影楼工作人员通知其10天后来挑选照片。 

  8月16日 ,谢女士却没能取到照片。她被该影楼工作人员告知 ,她的孕妇照底片已经不见了 ,需要她配合补拍。“我已怀胎九月 ,顶着大肚子拍摄真的很辛苦。”因身体不便 ,谢女士不愿意进行二次拍摄 ,便要求影楼退还拍摄费用 ,并做相应赔偿 ,但遭到了拒绝。 

  于是 ,她向工商部门投诉。五一工商所执法人员认为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 ,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调解 ,该影楼负责人向谢女士表示歉意 ,将398元拍摄费用退还给谢女士 ,并做了796元的双倍赔偿。 

  工商部门在此提醒 ,消费者进行消费时 ,应主动索要消费发票或者购物凭证等相关凭据 ,并妥善保管 ,以备维权时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