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晚报:“假冒伪劣”频现农村消费市场 工商部门发布消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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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假冒伪劣产品频频出现在农村消费市场,多数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维权意识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26日,记者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今年1月1日至本月25日,共收到有关农村消费的投诉36件,内容多涉及农用机械、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物品。 对此,工商部门十分重视,并通过以下案例作出了提醒。
案例一 安装好的高压打药管,竟出现泄漏?
日前,陈女士向工商部门反映,为了果园灌溉的需要,她去年年底在柳南区某灌溉设备直销部,花3万多元购买了一套高压打药管,加上请工人安装,花费共计60840元。陈女士称,仅仅是安装就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孰料,安装好一星期后,在为果园进行灌溉时,就发现管子全爆了,药水也全都漏出。随后,她找了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发现原来是因为管子里面有砂眼,才导致管子压力不够,药水全都泄漏出去。 今年5月2日,她找到商家要求赔偿,商家同意退回该套高压打药管的费用。对此,陈女士认为自己损失过大,安装的人工费也应该由商家赔偿,但商家并不同意。无奈之下陈女士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最后,经调解,商家同意赔偿陈女士60840元的费用。
案例二 柚子出现掉落 商家拒绝赔偿经济损失
5月21日,鹿寨县的韦先生向工商部门反映,4月10日他在鹿寨县某店内购买了磷酸二氢钾2包、流体硼1瓶,共计25元。随后,当他拿回家用到自家的柚子树后,发现柚子掉落严重,怀疑商家出售的物品存在问题。随后,他找到商家要求赔偿,对方称只愿意退回货款,不愿意赔偿其他费用。 对此,韦先生认为,柚子树受到了损害,自己的经济损失严重,要求商家给予一定的赔偿,但商家还是不同意。协商无果后,韦先生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最后,经调解,商家同意赔偿韦先生800元的经济损失。
案例三 吊顶石膏板出现变形 商家拒绝维修
5月22日,柳江区进德龙桥村村民钟先生向工商部门反映,3月份的时候,他与同村的十几户村民,一同购买了市区张公岭某装饰材料销售部的吊顶石膏板,票据总额加起来约20万元。但装修好一个多月之后,他和村民们就陆续发现,家中装的吊顶石膏板出现石膏掉落、变形的情况。对此,他和几名村民一同前往和商家沟通,要求其帮忙维修,但却遭到了商家拒绝。 无奈之下,钟先生只好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最后,经调解,商家同意联系厂家派售后人员,到龙桥村对村民购买的吊顶石膏板进行检查,并承诺承担所有售后维修维护工作的费用。
提醒
上门推销的物品谨慎购买,购物要保留好消费凭据 工商部门作出提醒,新颁布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对经营者的销售行为有明确的行为规定,经营者应遵法守法,诚信经营,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的良性发展。同时,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1.购物要保留好消费凭据。在村镇,多数农村经营者不会主动开具发票收据,而消费者也没有索要凭据的习惯,极易导致消费者日后维权困难,消费者应养成索要凭据并留存的好习惯。 2.正规渠道购买物品。消费者应选择在证照齐全、规模较大的商铺购买商铺,注意确认商品是否有防伪标志,避免在流动摊贩处购买物品。 3.上门推销物品谨慎购买。不法商家会利用“家电下乡”“大让利”等噱头,夸大商品功效和作用,利用村镇信息闭塞,对商品认识少,将一些不合格或“山寨”商品售卖给村民,牟取利益。消费者应小心商家虚假宣传等消费陷阱,谨慎购买“三无”产品,贵重的大额商品应根据自身需要购买,切勿盲目跟风。 4.提高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农村消费者应多关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如遇到消费纠纷应保留好相关凭据,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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