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2023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柳市监规〔2021〕2号)“柳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2021年版)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所制定,以后每年将根据制定依据变动情况发布新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37号)、《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法规〔202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2022 版)的通知》(桂市监规〔2022〕12 号)、《中共柳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印发〈柳州市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柳法办发〔2023〕3 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已陆续出台,为持续打造国内一流的营商环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柳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需要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形成《柳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2023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法规〔202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2022 版)的通知》(桂市监规〔2022〕12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四张清单”(2023版)主要内容
主要由“四张清单”的定义、“四张清单”的适用原则、实施“四张清单”应注意的问题等3个方面内容及附件“四张清单”组成。其中,“四张清单”分别是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从轻行政处罚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涉及市场监管5个领域,共计5项,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及市场监管14个领域,共计83项,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涉及市场监管10个领域,共计42项,从轻处罚清单涉及市场监管10个领域,共计38项。
四、“四张清单”(2023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情况
我局于2023年5月25日将“四张清单”(2023版)向各县区局、市局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机关各科室征求意见,同时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在我局官网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我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前,共收到2条修改意见,均采纳修改。
五、政策亮点
“四张清单”(2023版)印发实施后,将是我局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工作开展将走在全市乃至全区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