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专利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柳州市专利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柳州市专利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明确指出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拓宽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双创”企业获得贷款及金融保险服务渠道,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保险业务,缓解企业融资困境。为保障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落实落细,推动我市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实现规模扩大、便利度提高、成本降低,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促进我市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经济高质量发展,由柳州市知识产权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柳州监管分局和柳州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办法(试行)》。
政策依据
1.《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20〕8号)
2.《中国银保监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
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自治区市场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桂银保监发〔2021〕14号)
4.《柳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柳政办〔2021〕70号)
三、制定过程
《办法(试行)》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起草,先后多次向各业务科室征求意见,也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学习借鉴重庆等经济发达地区经验,在征求我市各有关单位及部门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及框架
《办法(试行)》制定旨在扶持本地产业发展,加强对技术研发、技术改造、项目产业化支持。《办法(试行)》根据我市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实际需要,明确我市专利权质押融资条件、管理要求、及申报补助政策条件等。在要求贷款人加强贷款管理及风险防控改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补助政策的驱动作用,为企业融资产生的评估费用、利息、担保费以及保险费予以一定比例补助,降低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成本,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办法(试行)》内容框架如下:
《办法》共分五章,即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质押融资条件及用途、第三章质押融资程序及管理、第四章扶持政策、第五章附则,总共二十九条。
第一部分:总则。
该部分明确文件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相关主体。
第二部分:质押融资条件及用途。
该部分明确质押融资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对出质人及借款人义务以及对出质专利权的要求。
第三部分:质押融资程序及管理
该部分明确要求带快人加强贷款管理,要求贷款人加强贷前、贷中、贷后风险防控。
第四部分:扶持政策
该部分明确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补助资金对专利权质押融资主体进行补助,包括资金来源及监管、申报补助要求、补助范围及标准。
第五部分:附则
该部分一是明确办法的解释权及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