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7-10-20 17:47   

《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政策解读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在梳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依据的基础上,起草了《柳州市工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现做如下解读

一、制定目的及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主管市场监督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权的合法、合理行使,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商品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证,对于落实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及《广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公正公平公开、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草拟了《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柳州市工商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和行政奖励五大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基准进行细化。

二、实施步骤

我局制定行政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安排部署。由分管行政执法的机关负责人研究部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定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工作步骤、参与科室和完成时限。2、起草初稿。由法规科牵头,执法科、企个科等相关科室对相应行政权力的裁量基准进行讨论、修订和完善,形成文件草案。3、集体讨论。由分管行政执法的机关负责人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草案进行集体讨论。6、提交审核。将草案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市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后,我局制发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并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发布。

三、主要内容

我局行政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和行政奖励五个方面, 特别是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方面,针对278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结合违法行为发生次数、违法所得、危害程度等各种不同情节,在法定裁量范围内,分别确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和幅度;根据不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了最低处罚幅度、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等几个方面

本裁量基准发布实施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处罚作出新规定的,按新规定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