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提示:租房请您别踩坑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2020-10-26 16:10   

近期,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接到不少消费者来电反映租房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付款后发现房屋的情况与房东描述不符,退房时房东未能及时退回押金,甚至还有房东收取租金押金后未按约定交房却失联的投诉。

市民薛女士租房就遇到了糟心事,租金付清后,房东失联了。十月中旬,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就接到了薛女士来电反映,薛女士称,其10月7日通过航四路的某中介公司租房,由中介带其看房,看房后,其觉得满意,就决定租下房屋,其跟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并支付了1个月的租金及2个月的押金合计1950元,并向中介支付了350元的租赁费用,合同签订后,房东称需要2天时间打扫房屋,2天后才能交房。由于房东主动要打扫房屋,薛女士欣然同意。10月9日薛女士拨打房东电话,但房东一直拒接其电话,至10月10日其还是未能联系上房东。于是薛女士联系中介,中介称也无法联系上房东了。薛女士拨打了110电话反映,民警告知薛女士,其租的房屋属于公租房,是不能在市场上直接租赁的。中介称租房时未查看该房屋的产权证明,中介也不知道该房屋是公租房。薛女士要求中介将租金和租赁费用退回,中介称自己也是受害者,让薛女士找房东,中介不愿意退回租金和中介费。所以薛女士致电12315,请求协调退款。后经柳南区市场监管局协调,中介将薛女士交付的费用退回,薛女士表示满意。

在此,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租客,租房时需擦亮眼睛,注意以下事项,以免入坑:

一、查看证件。首先查看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机构的营业执照的经营状态、经营范围,以及信用信息等,注意查看房产证和房东身份证原件,确定出租方有权利出租标的房屋。也可以跟物业公司、居委会、周边邻居打听一下房屋和房主的状况。二、签订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看清合同上约定的条款,明确房东和租客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上最好注明租期、租金、支付方式、退租时返还押金的期限等事宜,关于房屋的水电使用状况、家电家具的新旧程度、完好状态;以及房屋的物品最好一并写进合同,避免退租时出现纠纷。

通讯员:张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