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箱的受理范围
1.受理市民要求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帮助解决的属于市场监管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问题的投诉和求助,以及对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举报。
2.受理市民对柳州市市场监管工作方面的批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受理市民对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员属行政效能范围的投诉和建议。
4.受理市民对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来信注意事项
市民反映诉求须事实清晰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不予受理的事项
1.非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职权管辖范围内的事项。
2.已通过或正在进行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事项或已经通过市市场监管处置中心正常办结后没有新理由、新情况重复诉求的事项。
3.纯属恶意攻击或无实质内容的事项。
4.其他不宜受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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