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可以冠以“中国”、“中央”、“全国”等字词吗?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4-12-11 16:55  
问:企业名称可以冠以“中国”、“中央”、“全国”等字词吗?
答: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字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1)企业名称中间含有“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词的,该字词应当是行业限定语。
(2)使用外国投资者字号的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名称中可以含有“(中国)”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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