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7636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19日
标  题: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市监发〔2020〕12 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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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02-22 18:05   


柳市监发〔2020〕12 号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派出机构,汽车国检中心建设办,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柳州分院:

现将《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9日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桂市监发〔2020〕4号)精神,结合柳州实际,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发挥柳州市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联动优势,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扶持。突出事前介入帮扶服务,帮助和指导有意愿、有条件的生产企业转产防护产品,及时转换产能,全力弥补现有防护产品生产企业的产能不足。建立“一对一”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协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达产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一站式”平台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效能,为企业在产品技术攻关、质量安全检测方面提供帮扶,帮助企业产品快速进入市场。(市局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指导组成员单位负责)

二、进一步强化诚信正向激励引导

加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以诚信建设赢得更大市场。在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中,对在疫情期间涌现出来的诚实守信爱心企业,采取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延期关闭申报系列等措施,实行工作群即时指导、微信点对点帮扶,积极引导其申报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条件接近的情况下,优先推荐爱心企业。

疫情防控期间,对情节轻微、未对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适当放宽企业信用修复申请条件,各县区局(分局)引导帮助其消除失信不良影响,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加快审核流程,及时向区局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振企业生产经营信心。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科负责)

三、进一步发挥小个专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联系指导帮扶工作,及时向“小个专”党组织和出资人传达和解读防控和复工政策,开展摸底登记,深入企业了解存在的困难,进行分类指导,帮助解决发展难题。引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典型作用,通过抓点带面,全方位、多角度地调动和激发“小个专”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创造诚信公平的经济环境。围绕“一支部一品牌”“一区域一特色”,创新载体项目,丰富活动内容,打造一批叫得响、推得开的“小个专”党建示范品牌。拓展“党旗领航·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助力脱贫、舒心旅游等系列主题活动,广泛地发动“小个专”经济组织参与“党旗领航”系列活动。(个私科负责)

四、进一步建立完善计量帮扶机制

开辟计量强检“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先检仪器设备再补办手续,支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加速投产复产。强化计量技术保障,及时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企业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构建市局、县(区)局、计量技术机构计量精准帮扶促进机制,强化对中小企业的帮扶;由县(区)局及计量服务一站式平台负责收集企业计量需求,分类、分项、分层开展帮扶活动,指导解决企业在产品研发、质量控制等过程的计量难点、痛点,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督促指导县(区)局实施提醒纠正容错机制,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的计量管理缺陷或过失,及时提醒并容许企业在合理的期限内纠正。(计量科负责)

五、进一步发挥商标助企作用

通过电话咨询、微信平台和市局公众服务平台,引导商标注册申请人登录中国商标网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坚持疫情防控和商标质押登记服务“两手抓”,“两不误”,采取电话咨询、网络传输登记材料,压缩登记时限,优质高效为中小微企业开展商标质押融资登记。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对及时复工复产企业尤其是疫情防控产品转型升级企业(如:口罩、防护服、消毒产品等)加大商标注册服务保护力度,以“商标注册政务服务建议书”等形式实行一对一服务指导,指导办理商标的注册申请、使用许可、变更、续展相应服务。(商标科负责)

六、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服务

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系统办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开办等线上服务。进一步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扩大容缺受理范围提高灵活度。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天内完成;压缩企业开办环节。实现一次受理、一窗登记、一套材料、办结企业开办事项;减少企业开办成本,免费赠送新办企业一套四枚印章(包括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提高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申报率,全面打通企业开办、刻章、涉税、社保、公积金、银行开户等流程的数据共享和推送,新设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率提升至80%以上。对不便网络申报的可邮寄等方式纸质申报;对属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注册登记事项,开通快速办理通道优先办理。申请核准后,可在线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纸质营业执照。(登记科负责)

七、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服务

了解收集复工复产食品生产企业目前存在的困难,及疫情期间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突出问题,协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达产遇到的实际困难。对临聘人员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根据企业需要采用线上培训、组织专家专业指导、组织检验机构开辟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服务通道等方式,帮助企业尽快复工。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建立同业互帮机制,帮助食品生产企业解决原铺料采购、成品出厂等问题。指导辖区内食品企业积极学习落实《工厂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工厂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等内容,并制定疫情期间的“应急预案”等加强人员岗位管理工作。原持有健康合格证明有效期届满的,可以继续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其健康证明在原有效期限的基础上延长至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后60日。(食品生产科负责)

八、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提供者指导

在妥善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指导各地有序恢复餐饮服务。对接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推广无接触配送服务,加强配送人员管理;监督指导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为复产复工企业提供供餐服务;下发《单位食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措施》,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采取打包带走或外卖等方式经营,避免人群接触。(食品餐饮科负责)

九、进一步优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服务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服务实行网上办理。在疫情期间,结合实际做好生产许可服务,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的1个月内,可以重新申请办理换证。对包括充装单位在内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以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延长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鼓励符合“换证前一个许可周期内未发生与特种设备相关的行政处罚、责任事故、设备安全性能问题和质量投诉未结案等情况,并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的相应生产业绩”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在其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可以通过提交持续满足许可要求的自我声明承诺书等资料申请免鉴定评审换证。(特种设备科负责)

十、进一步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服务

结合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处置信息,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对困人故障率较高的电梯加强维护保养,其它电梯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协调检验机构提供优质检验服务,开通检验“绿色通道”、实施网上快捷报检,提前电话提示企业报检、缩短检验报告出具时间、对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免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等工作。建立监察、检验机构互动沟通机制,共享疫情期间经延期检验的特种设备信息,督促申请延期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种设备科牵头、广西特检院柳州分院负责)

十一、进一步发挥标准化服务作用

开通防疫产品和技术标准咨询绿色通道,搭建疫情防控标准数据库,为免费企业提供疫情防控相关国内外标准,免费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标准化咨询等标准技术服务。主动做好标准化信息服务,加强标准宣贯和标准实施指导,针对防护用品、防疫安全等重点开展标准技术解读。重点围绕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防护用品、防疫安全等提供标准技术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制修订实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面的操作手册、技术规范等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帮助企业建立可操作的防疫质量控制流程、规范和体系,实现防疫控制与企业复工的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标准化科牵头、市标准所参与)

十二、进一步发挥检验检测服务作用

简化程序,加强服务,加快建设柳州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联合广西科技大学开展防护口罩检测技术攻关,提升检测能力,助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开辟检验“绿色通道”,缩短检验报告出具周期,充分发挥系统内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齐全的技术优势,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检验检测服务,并按规定给予检测费用优惠。对我市政府部门和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防护产品生产企业委托的疫情防护产品检验检测业务,及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市属检验检测机构减免检验检测费用。(认证科牵头,市计量所、质检所、药检所负责)

十三、进一步提升认证服务效能

对复工复产企业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支持和鼓励认证机构顺延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协助好我市复工复产产业开展“广西优质”认证、香港三大认证、蔗糖产业链BONSUCRO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认证科负责)  

十四、进一步开展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

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流程,疫情期间采取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办理方式开展专利业务服务;对涉及防疫需要的生产企业的专利申请等请求,及时进行服务和业务指导;对企业专利权质押登记实行加急办理,缩短办理时限,各项办理结果免费寄递。(知识产权科负责)

十五、进一步支持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加强动产抵押政策和办理流程宣传,持续推动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加强对全市各县区(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为企业融资、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指导,对企业申请动产抵押登纪要及时办理,为营造宽松、便捷、高效的融资环境提供保障。(市场科负责)

十六、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平台作用,认真梳理投诉信息,及时受理企业维权方面的诉求,每日发布分析快报,及时发布消费提示,针对防控期间的投诉举报热点,及时对外发布相应的消费提示,通过网络、多媒体、报纸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提醒广大市民在疫情期间理性消费。充分发挥柳州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的职责,加强对市县两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督促,要求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每一份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政策文件均按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不存在排查、限制竞争的规定或措施;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查在疫情期间利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打击竞争对手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良好市场经济环境。(执法科负责)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本通知执行期间,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