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7611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02日
标  题:
关于在“小个专”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指导意见
发文字号:
柳市监发〔2020〕15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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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小个专”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指导意见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03-04 16:00   

 

柳市监发〔202015号

 

印发《关于在“小个专”疫情防控和复工

复产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北部分局:

现将《关于在“小个专”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各“小个专”党总支要负责与辖区内“小个专”党组织的对接,主动为“小个专”党组织做好服务,主要发现收集本地“小个专”党组织在复工复产方面的有力措施和先进典型,相关信息及时发至邮箱lzssjjgsk@163.com

 

 

 

                           中共柳州市非公有制经济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

 

 

 

 

 

关于在“小个专”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充分

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

作用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以下简称“小个专”)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运行,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

全市“小个专”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关于在两新组织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的通知》(桂组通字〔202013号)和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柳新冠防指〔202012号)部署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党组织参与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方案,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 “两手抓、两不误”,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成效检验“小个专”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力量,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小个专”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宣传教育,帮助指导“小个专”市场主体按照当地政府决策部署,督促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指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员工摸排管理,加强内部防控,科学防控宣传,解决职工生活困难和应急处理”六个方面有效措施,落实“有体温检测点、有必备的防护用品、有健康登记表、有消杀灭菌记录”的“四有”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有序复工复产。

三、引领党员履职尽责

“小个专”党组织要结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生产经营实际,搭建党员、团员发挥作用的载体,推动党员带头冲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复工复产最前沿。通过党建引领,积极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因企制宜”做到精准服务,开展“促商场开市、促企业复工”春风行动,广泛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根据实际组建“党(团)员突击队”,建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标杆线”,将疫情防控责任和复工复产重点任务落实到店面、车间、市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青年团员突击队作用。

四、积极服务职工群众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带来的工作生活不便,“小个专”党组织要及时做好相关政策精神和基本防护知识宣传,引导职工群众理解支持并自觉服从疫情防控所采取的各项措施。针对企业职工在防疫复工复产期间的心理不适等问题,主动帮助开展心理疏导、释疑解惑。带头帮助解决职工返岗复工相关准备事宜,关爱职工,做好患病、被隔离职工及家属的思想和联系服务工作,为疫情导致的生活困难职工家庭提供帮助。

五、带头践行社会责任

积极发挥“小个专”党组织主心骨作用,在企业复工复产中积极发声、主动发力,尽力把疫情耽误的时间补回来,特别是涉及医疗器械、防疫用品生产、流通的企业,在抓好疫情防控同时,应尽最大努力恢复生产,全力缓解医用物资紧缺的现状。引导在营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借防控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引导“小个专”党组织发挥资金、渠道等方面优势,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出资人为租户减免相关费用。积极发动企业党员配合政府做好消毒公共场所、设卡设点、巡查排查工作,带领“小个专”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保障市场稳定。

六、助力企业生产经营

“小个专”党组织要引导党员职工岗位建功,主动承担生产经营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开导技术创新、项目攻关、建言献策,在生产经营中充分发挥主心骨作用。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电话沟通、现场走访、微信视频等形式,动态了解市场主体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希望政府给予支持的政策措施和复工复产问题信息,围绕反映的困难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办法,安排专门力量,按照“一企一策”做好跟踪指导和帮扶工作,及时回应市场主体的关切,积极开展政企对接、银企对接工作,帮助“小个专”出资人解决因疫情带来的资金周转难题,积极搭建融资等各类服务平台,引导“小个专”经济组织综合运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质权、专利权质押等方式,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七、选树典型创先争优

注重发现、挖掘和宣传一批在疫情防控一线勇于担责、甘于奉献的党(团)组织和党()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对符合条件、有效发挥作用的职工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及时培养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优先推荐2020年党员发展对象,推动形成学先进、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八、舆论宣传营造氛围

疫情防控期间,各“小个专”党组织要及时将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各县(区)两新党工委、各“小个专”党总支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主动上门服务,加强分类指导,帮助解决发展难题树立发展信心,及时总结开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引用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在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支持“小个专”党组织在抗击疫情和企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引导更多的“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扩大“小个专”党建工作影响力。

九、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各“小个专”党总支要负责与辖区内“小个专”党组织的对接,主动做好服务,注意发现收集本地“小个专”党组织在复工复产方面的有力措施和先进典型。要采取网络视频会议、微信语音通话等适当方式,召开一次“小个专”党组织会议,学习传达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各级关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研究谋划相关工作,努力将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小,助力企业运行平稳有序。在与部分“小个专”党组织、企业出资人充分沟通对接基础上,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党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把党组织活动与复工复产结合起来,与返岗复工职工教育管理和生产生活服务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在行动中要坚决防止高高在上,浮在表面,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不搞形式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小个专”党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复工复产工作,扎实推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