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第1期)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新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1-17 15:45
| 作者: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新区分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柳市监处字〔2022〕1号 | 柳州市阳和新区老肖菜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案 | 柳州市阳和新区老肖菜摊 | 92450200MA5NMEY60D | 肖仁团 | 当事人销售重金属(镉)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韭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2年1月27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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