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融安县河东磊旭百货经营部)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的内容,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融安县河东磊旭百货经营部经营的“柠檬味果味饮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GC20450000622232975 | 样品名称 | 柠檬味果味饮料 |
生产日期 | 2020-07-26 | 型号规格 | 235ml/瓶 |
标称生产 企业 | 广西南丹桂缘饮品有限公司 | 被抽样 单位 | 融安县河东磊旭百货经营部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菌落总数 | 检验机构 |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二)2020年9月10日,执法人员向融安县河东磊旭百货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直接送达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SG202442)。当事人在检验结果通知书确认收到回执单上签字确认。2020年9月15日,经局领导审批后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当事人从广西南丹桂缘饮品有限公司购进了20件(24瓶/件)“柠檬味果味饮料”(规格型号:235ml/瓶,生产日期:2020-07-26,生产者:广西南丹桂缘饮品有限公司),购进价格为5.70元/件,批发销售了19件,8.00元/件,另外1件(24瓶/件)是用于抽检,零售价格为0.50元/瓶,全部销售完毕,销售总额164.00元。本案货值金额164.00元。
当事人收到我局送达的《检验报告》(№:SG202442)后,立即采取了召回措施,未召回涉案的“柠檬味果味饮料”。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当事人持证亮证合法经营,其经营场所通过审批部门现场核查适宜食品保存,没有影响食品质量的不良因素,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经过分析排查可知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由生产厂家生产环节控制不严造成的。当事人停止了从生产者广西南丹桂缘饮品有限公司进货销售。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