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出台《柳州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1-01-07 16:07    |  作者: 韦锐 | 编辑: 刘昀 | 排版:张文韬

20201229日,柳州市出台《柳州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该预案的出台,对规范流通过程疫苗存贮、保养的质量,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全市疫苗安全事件,及时、高效组织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苗安全事件的危害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是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重要的应急处理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自2019121日起施行。柳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对该法律的学习和贯彻,并以实际行动落实此部疫苗质量管理有史以来最严格的法律。从20206月开始,组织人员实地检查和调研疫苗从配送到接种的全过程质量监管,在掌握大量疫苗流通及接种过程质量管理的一手资料后,于7月草拟了《柳州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送达全市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在两次征求意见并将采集到的意见进行反复讨论、多次修改后,于12月通过了市政府的审定,并于1229日顺利出台。

该预案共有7大部分22页,疫苗安全事件分级鉴别事件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分工、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出现疫苗安全事件时,将有助于及时高效组织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苗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下一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据新制定的应急预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疫苗安全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流通及接种疫苗单位的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促进全市疫苗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同时依据应急预案的规定,对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展开及时跟踪和监测,预防和避免发生大范围群体事件。